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最高检办公厅副主任马骐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视频剪辑:陈正)
新华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于子茹)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马骐接受记者采访,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亮点和热点内容。
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常态化之后,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工作不是少了,而是更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马骐告诉记者。
他说,最高检在去年初连续发布典型案例的基础上,跟进发布4批19件涉及核酸检测造假、制售假疫苗等典型案例,即时指导司法办案,并向社会以案释法;同时,专门出台“11条意见”,把工作重心调整到服务“六稳”“六保”、助力复工复产。
考虑到民营企业管理模式的特殊性,为了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检察机关特别注意把握涉企案件司法政策。对民企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
“最高检提出检察机关要做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老娘舅’,为守法经营而管、为健康发展而究。”马骐说。
据介绍,最高检在上海浦东、深圳南山等6个基层检察院,试点督促企业合规管理,在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同时,要求企业及其负责人承诺并且落实可监管、可检查的整改措施,把管理的漏洞堵上,促进企业走上依法经营的正道。
检察机关还组织开展涉企控告申诉专项清理,排查出2.1万件,支持企业合法诉求5519件。
对那些既未撤案又不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案件,与公安机关共同清理、督办。2019年排查出的2687件“挂案”已督促办结2315件,去年10月起会同公安部再排查督办5088件,让企业放下包袱、放手发展。
“检察机关虽然不能直接参与、帮助生产,但有司法政策引领,有法律监督履职保障,一样能为经济恢复贡献力量。”马骐说。
认罪认罚不是一味从宽、一律从宽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马骐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长期稳定,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大幅上升。与之相对应的是,审判前处于被拘留、逮捕状态的占比,从2000年的96.8%下降到2019年的63.3%。
数据显示,2020年,检察机关对涉罪而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8.8万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0.2万人,占审结案件的比例同比分别增加0.8和3.9个百分点。捕后认罪认罚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5万人。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53%,同比又下降10.3个百分点。
“我们的司法理念要与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相适应,重罪必须依法严惩,轻罪则应依法宽缓、少捕慎诉慎押。”马骐也表示,“按照法律规定,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但不是一味从宽、一律从宽。”
他说,检察官在办案中特别注意把握这两点:第一,要全面审查事实证据,决不因认罪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第二,区分具体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区别对待、罚当其罪。“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从严追诉、不予从宽。”
以北京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涉黑案为例,主犯在庭审中表示认罪认罚,但检察机关认为其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专门针对老年人房产实施“套路贷”犯罪,导致72名被害人损失近两亿元,犯罪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提出依法不予从宽处罚的意见,庭审采纳。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马骐。陈杰摄
多举措守护未成年人
马骐说,去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这其中,司法保护可以说是“最后的防线”。而在司法保护中,检察机关的职能贯穿司法办案、帮扶救助、权益维护、犯罪预防全过程,肩负重要责任。
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做了很多工作。
——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既要依法惩治,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去年,检察机关共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3万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1万人,占审结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21%,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在6个月考验期内加强跟踪帮教,促其认错悔错、改过自新。
——加强对监护权履行的干预。对监护人侵害和监护缺失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513件,是2019年的6.3倍。
——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湖南检察机关办理校园性侵案时发现,一所学校的2名负责人在接到学生家长举报后,既未调查核实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推进一项改革。最高检专门部署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统一办理,让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司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绝大多数是常见多发的案件,案值和影响可能都不大,但每个案件都关系到涉案当事人的人生,对他们来说都是‘天大的事’”。马骐说,最高检要求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综合考虑法、理、情,情同此心,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例如,报告中提到的搬家公司敲诈勒索案,先低价揽活,约定好收费260元,东西搬到目的地,却坐地起价要收5000多元,不给钱就威胁、闹事,通过这样的方式敲诈勒索31起。
“单论数额,敲诈一次几千块钱,案值并不大,算不上‘大案’,但搬家遇到敲诈勒索,肯定影响乔迁新居的幸福感。像这样的案件,就要依法严惩。”马骐介绍,在这起案件中,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了19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马骐。陈杰摄
首次适用新法,办理两个“第一案”
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
某化工公司将危险废液违法交由个人处置,跨省倾倒至江西省浮梁县,造成严重污染。2020年11月,江西检察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提起公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鉴于污染危害后果持续至今年,2021年1月,最高检直接指导,首次适用民法典变更诉讼请求,该公司同时还应承担惩罚性赔偿金,得到裁判支持。
上述两个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两个案件,也是检察机关适用刚生效的民法典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办理的相关领域“第一案”。
“两起‘新案’写入报告有特殊意义。”马骐说,案例是最好的法治宣传。这两起“第一案”的办理,不仅是对法律的及时贯彻,同时也是很好的普法宣传,对社会法治意识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立足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在这场伟大斗争中,我们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司法办案努力做服务保障工作。”马骐告诉记者。
据介绍,为避免出现因案致贫、返贫问题,这些年检察机关特别重视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提出“应救尽救”。为了让被侵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尽早发挥作用,最高检牵头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
马骐说,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一般不结案不返还,但扶贫领域的款物具有特殊性,如果等案件办完,几个月甚至一年过去了,扶贫款物的“扶危”“救急”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检会同最高法院、公安部出台规定,要求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与扶贫有关的财物,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财物权属关系明确,返还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或者案件公正处理,应当在作出返还决定五个工作日内返还有关个人、单位或组织,让扶贫款物尽快用在“刀刃”上。去年全年检察办案中快速返还1.2亿元,惠及3.2万人。
已探索形成一系列检察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理念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亮点。
“自2017年7月全面推开以来,检察机关从零起步,摸着石头过河,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制度理念。”马骐说。
他说,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涉及行政机关履职,一开始不少检察机关有畏难观望情绪,不仅不会,也不敢、不愿办案。
对此,最高检充分调研,明确提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虽分工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完全一致,并非“零和博弈”。“我们拟提出检察建议的先与行政机关磋商,促进主动履职;通过磋商能解决问题的,就不再提出检察建议;提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整改的,就不再提起公益诉讼;已经起诉后行政机关整改的,检察机关就撤回起诉。”马骐说。
他表示,“只要问题解决了,不管在哪个环节,我们就到此为止。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公益损害问题未解决的,那就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去年,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万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9.4%,同比上升11.9个百分点;提起诉讼8010件,同比上升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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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最高检办公厅副主任马骐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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